全人,我成為這樣的人
作者:張元植(全人校友)
【Part I】
家長王嘉寧(李晨希、李軒媽媽)詢問校友,認為什麼樣的氛圍在全人是重要的?
我自己會覺得,那是一種寬鬆的氛圍。
如果詳細說來,這可以分好幾個層面來講。首先,這是一種有別於體制內教育軍事化管理那種統一步調特性的氛圍,這種氛圍可以讓整個環境,不只是學生,以自己願意接受的步調,彈性的進行教與學的過程,這種學習並非單指課堂,而是包括了整個在全人的生活。
而第二個層次,其實跟第一個是銜接的。如果我們把全人與社會設想成一種內與外的相對關係,而在全人內部的寬鬆,其實是在抗衡外在社會的種種規訓;無論是時間上的、空間上的。
時間上是在說,外在社會往往使我們無意間成為被時鐘的分分秒秒所制約的個體,人的行動基準往往是基於這種外在標準,而這種標準卻常常沒辦法對應到身為主體的我們的需求。考試時間50分鐘,你就得交卷,不管你是不是因為要更細緻的表述自己的想法;上課時間到、鐘敲了,你就得進課堂,不會管你是不是得買個早餐。而我們已經內化到完全無法意識到這些了。可是這種非人性化的制約,其最終目的,似乎在於將每個受教的個體編排進整個社會生產機器的位階中,把人雕塑成大機器的齒輪。而受教育這東西,在體制內中,正是與這樣一個最終目的共謀的。然而全人的存在其實是在對抗這東西,全人希望的是透過教育,讓學生能夠長成一個能夠以主體的身分活得自在的人,而學習的目的也將不是功利性的在生產機制中佔住一個相對有利的位置,而是肇因於對世界的好奇與熱情。
而另一方面,是關於空間上的,這又要分兩個部分來講。第一,空間不只是純粹的分割與分佈,什麼樣的空間配置隱含了什麼樣的權力關係;監獄的設計隱含了監視與被監視、教室的講台讓師生有了權威與服從;全人的空間基本上是亟欲避開這種設計上的暗示,無論是教室內部還是公共空間,基本上都是開放的,而也不會有體制學校那種當你進入教師辦公室就得立正站好高呼:「報告!」那種壓迫性。在全人的半夜,我經常以進入上鎖的行政室設計奇怪的小機關或是做些無傷大雅的惡作劇為樂。真的要弄,相信學校輕易就可以弄到我這種只會拿電話卡刷喇吧鎖的宵小無可施力,但是其實沒有耶。這對於未來的我其實是有意義的。對於權威,我不會有一種發自本能的畏懼,而讓我有獨立思考、質疑並對任何我認為不合理的事情下判斷的能力,而不會只因為對方的身分是老師還是老闆,就擱置我自己的判斷。這是一個完全的、成熟的個體必備的。而第二部份,則是私領域空間與公領域空間的區隔。全人是一個人際關係相當緊密的地方,而某程度上這也是在對抗一種外在社會環境中人與人疏離的狀態。在台北的公寓大廈內,每個人的大門都深鎖,我住了11年的那棟大樓,我好像還不知道我對面那戶的人長什麼樣子。這是社會現象,成因可以非常複雜,也許是人際疏離的不安全感、也許是家戶做為生產單位以及勞動力再生產的場域、又或許是快節奏的競爭,讓人已經無暇他顧了…等等等,這不是在這要談的問題。也許我們只要先記著一個現象:在體制內中學,尤其是高中,老師往往鼓勵你為了自己的成績可以贏過別人,而對你週遭的同學施展心機,比如說虎爛對方你其實沒有唸書,讓對方放下戒心,其實自己偷偷念的很爽然後考高分。我們從小就被要求將自己隔離開來,為了日後進入社會的競爭做準備。於是我們忘記如何與人來往,我們忘記如何對人真誠。全人在空間的規劃上,是以非常緊密的方式連繫起學生與學生、老師與學生等等不同層次的關係。我們可以隨時進入老師家中,徹夜深聊;我們可以遊蕩在宿舍各個同學的房內,一起玩樂一起聊天。在這樣的環境與氛圍之下,我們學會真誠,學會與人相處。我們開始慢慢領會如何尊重人與被尊重。以上有點長,先講到這,後續會再接回來。
第三個層次,有別於上述的,具有某些消極對抗性的層次。在此,寬鬆不如用彈性這個詞彙來取代。全人給予學生極大的彈性,選擇自己學什麼,如何學、何時學。比如說社團性課程、自學…...等等機制。這是寬鬆這個氛圍的積極面。它讓學生有空間去探索自己想要追求的東西,並適度給予支持。但是這是有但書的;人得為自己的選擇負起責任。當你取得了學校的資源支持,就對這些來自於公共的資源承擔某些責任,而不是只做一個半吊子。這意味著,學校讓學生逐漸認識到,在有自主選擇空間的同時,得認真嚴肅的面對自己每次的選擇,並全力以赴。
第四個,也是最後一個層次。對於道德判斷的寬鬆。康德的三大批判分別探討主體的理性、道德與審美能力。上述的第一、二個層次主要是在給予學生一個環境,使學生有機會能夠發展自身,而第三個層次則比較屬於理性的、選擇與負責能力的培養。在這要補充,雖然康德在第一批判中談的理性不是這個層次,但我主要是以其架構拿來類比。而這邊要談的第四個層次,則是人如何成為一個道德人。
在這所指的道德人並非我們一般印象中奉公守法的所謂好公民。大部分的人不會去思考我們為何要遵守規定,而只知道,不遵守規定就會被處罰。這是體制內教育教給我們的。但是這等於將自身作為主體的道德判斷能力交回給了法律的權威 (在古代,則是神權與君權)。我們在這邊擱置了自己的判斷能力,而變成法條與規範下的綿羊。
全人環境對於道德判斷的寬鬆,並主張給學生犯錯的機會,並包容之,就是試圖讓學生在這樣的環境中,重新找回自己對於道德與規範的思考,並在這個過程中,確立自身的行事原則,而如此經過解構與再建構的道德,才會完全是對自身以及對社會負責的。
以上的論述也許有些落落長,也許聽起來有些抽象,與現實的議題不知道如何對應。可是這其實滿重要的。這是我對於在全人,什麼東西是「重要」的認識。
受限於篇幅,我後面會交代這些較為抽象的論述,與實際生活的議題,甚至是與各位家長對於實際事件的擔憂、質疑的關係。受限於篇幅,我分開PO文
【Part II】
接續我上面寫的一些比較抽象與歸納的敘述,這是為了闡明我對全人的認識,接下來我們回到比較貼近生活的具體議題吧!
1. 霸凌
首先我想澄清,霸凌這個現象對我而言並非一個單一的「這就是霸凌」的東西。
霸凌有許多種。
以體制內來說,霸凌可以是一種學生群體關係中上對下,強勢的群體對於弱勢群體的權力展現:我可以支配你的身體、你擁有的物質,甚至是你的人格。
而普遍來說這些是分不開的,強勢學生對弱勢學生的霸凌,除了涉及到威權的維持外,還涉及到對物質金錢的擁有。所以班上的大哥會跟弱小同學勒索便當的雞腿、零用錢、新買的遊戲等等等東西,不給?痛打一頓。另一方面,也會就弱勢者的性別或生理特徵與以羞辱 (不管是言語上的還是行為上的),而透過羞辱之外,還往往透過人際關係的隔離,讓這些邊緣同學不好過。這時,那些學生的邊緣群體基本上會是同樣的一群人,也許是身體孱弱、也許是說話細聲細語、不善交際,又也許是個肥胖兒;通常做為被霸凌的對象,這些群體的人格、身體、以及擁有的物質,都可以是發生霸凌的層次,但是對象就是那類人。
在全人,所謂的霸凌是什麼面貌?我做為一個從頭到尾沒被霸凌過,都是我在「霸凌」別人的全人學生,也許可以提出一些觀察。不過僅限是我個人的經驗,我其實並不清楚現在的全人之中,發生的形式與我所處的年代有沒有一樣,因此僅供參考。
首先,在全人,霸凌的形式,通常分為兩類,而這兩類可以分開談。
第一類是物質上的,很單純,我半夜肚子餓了,可是剛好自己的餅乾泡麵吃完了,這時候,我自然不會膽敢去拿那些像
盧至堅這種凶神惡煞學長的泡麵,於是我跑去學弟的房間,不管是「借」或是偷,總之就是要搞到一碗泡麵來裹腹。而這樣的一種型式上綱到後面,則會變成偷錢。
偷錢的問題我會獨立拿出來討論,在這先略過。
第二種型式,則是丟大水池。丟大水池基本上都是出自於一種懲罰的動機,而這種懲罰通常發生於正式管道無法發揮作用的時刻;比如說一個人嘴巴很賤,或者是為人很白目。為人很白目這東西很難界定,但基本上會是一種使跟他相處的人會不太舒服的狀態。而這種東西,你拿去法官團寫告單,基本上也許會換來一個判決形式上的口頭道歉,或者是一條餅乾,對於當事者好像不太會有實質的改進。或許另一種方式是和顏悅色的與對方溝通:「你這樣講讓我很不舒服喔!」或者「不要在我看書的時候在房間硬要戳我屁眼!這樣會造成我的困擾捏!」不過當這種需要溝通的情境出現在一群國高中生身上的時候,說老實話不太可能在一開始就要求一群初嚐住宿的與人緊密相處滋味的學生,能夠用這種高度理性的方式與對方溝通,更不太可能期待被溝通者能夠很立即的聽進去並改善自己的行為。這時候,大水池就會做為一種對身體還有對物質造成不算大的傷害,但是又會讓對方驚覺到你是真的不爽他了的懲戒形式出現。
這邊要澄清一下,丟大水池真的不太會有身體上的受傷,水本身不深,底下又是柔軟的泥巴,爬上來洗個澡洗個衣服又是條好漢。
描述完,現在可以稍微講一下我的看法。
首先基本上,全人較為常態的這兩種所謂霸凌的模式,涉及到的,都不是對人格的羞辱以及真正意義上的身體傷害。而如果出現上述兩種情形,學校都會以非常嚴肅的態度以及手段來處理,比如說比較資深的家長跟學生都有記憶的,某群學生對劉育達的那件事情就是一個越界的行為,大雄那時就以非常震怒的態度與學生們約談。我認為,對人格的羞辱以及肢體的實質傷害,是學校對於霸凌行為的最底限,是絕對不能接受的。
而接下來是上面說的,關於物質那個層次的霸凌。這方面我認為學校有一個很好的處理機制是,由校方負責補償受物質損失的學生,而讓學生在這方面的安全感不至於消失,整天深怕東西被幹走。而這也給了像我這種成天偷錢偷泡麵的小孩有空間能夠思考而不是直接因為怕被處罰而就不偷竊 (在全人要在法官團的層次證明一個學生有偷東西基本上是不太可能的,可是大家還是心知肚明)。畢竟,當我獲得了物質滿足的同時,我同時正逐漸失去在這個團體中的被信任,而這種感覺其實是滿可怕的,每個人看到你回宿舍就回房間把東西藏起來,或是聽到你要留校,就把重要東西全部都帶走或是藏起來。而在這個過程中我逐漸選擇不去偷竊,主要是因為我認為團體之間的信任感,比起那點物質滿足來的重要。
(這邊的詳情可以去看我寫過的另外一篇文章《我在全人的日子》,如果大家有興趣我可以上傳上來)
終於要進入重點了。丟大水池。
1.首先我想說,不管是對於偷竊,還是丟大水池,我都不認為是一件應該被鼓勵的事情,畢竟這依舊是一種人與人之間不對等的權力關係,而也的確會造成被害者的負面心理狀態,不論是恐懼還是什麼......等等。
可是,我覺得不該把丟大水池簡單的化約成加害者 VS 被害者這樣的關係,我們總得考慮到丟大水池背後的動機是什麼。至少在我觀察到的,這動機絕對不會是無緣無故隨機挑選一個我丟的動的小弟弟,然後為了展現我的淫威,就這樣把他丟下去示眾。我認為這是對加害者的一種污名化的想像。而正如我上述的,一個 (或一群) 加害者,背後的動機往往就是自己也有一條界線被對方逾越了。而且往往是在溝通技巧還尚青澀 (也許嘗試過溝通,可是沒造成效果),以及對方接收溝通的能力也待鍛鍊的階段。
另一方面,我上面也說過,丟大水池實質上並不會造成什麼實質傷害,它最大的效用是一種威嚇。而以我自己的經驗,在這個過程中,加害者與被害者並不會長期的停留在這種關係之下,隨著在全人呆的時間越久,兩方越經磨合,兩方都會逐漸的找出在這樣緊密的環境下,與他人相處的方式與分寸。而基於上面關於偷竊同樣的論述,在全人這種不以直接的他律來規範學生的環境下,加害者其實是有空間思考說,我日後該如何與他人互動,或者是調整自己的容忍度,才不至於每天都在大費周章的想著要去丟誰大水池。其實丟大水池很累的.....而且事後也往往會承擔除了明文規則的懲罰之外 (這其實約束力不大),相較之下更形嚴重的輿論壓力。當你認為自己其實不是惡霸但是你偷偷暗戀的女生卻在自治會上指責你這行為是不折不扣的惡霸時,你不思考也得思考了。
當然,學校在這裡的作法,與處理偷竊上,有決定性的差異。這差異就是,學校到我那時候,似乎都沒有想出過一個適當的對於被害者的安撫或是補償的機制,我認為這才是丟大水池事件的核心癥結、是目前學校沒有做好的部份,而如何做才是比較好的作法?有待大家討論。但至少,絕對不是引進強力的規範,讓學生在懼怕處罰下,而「不敢」而不是「選擇」不去丟人大水池。
2. 關於下面某家長提到的:換新鎖。
這雖然是個小議題,但是我看了有點共鳴,所以獨立拉出來聊一下。
這邊先說明,以全人小孩最不閒少的東西:時間+創意,除了行政室那個重達不知道有沒有一公噸的保險箱之外,那些鎖阿、天花板的檔板啊,要阻擋真的有意的入侵者還真的有一番疑慮。至少至少,在我那個工具器械缺乏的年代,全人中學好像還真的沒有我開不了的地方;就算開不了,至不濟也想的到辦法進去。最經典的例子是我們那時候半夜開電腦室的手法,有興趣的人可以問我,或是發明者林浩宇同學,可惜他不太上FB。在現今單車社風行,還有人自行修起機車來的時代,要搞開那些阻礙我相信不是難事。時間問題爾爾。
以上看似威嚇言論的半玩笑話結束後,其實我真正想說的是,與其讓受欺負的孩子有機會選擇整天把自己關在房間「保護自己」,不如採用我前面建議的,讓孩子有機會以自己的能力,面對並解決在人際關係中可能發生的任何衝突,並在這過程中成長吧,畢竟誰沒有白目過?而學校在這之中的角色,就像在偷竊之中所扮演的,盡力的做到能讓受害者能夠有一個適當的補償與安撫,讓受到的傷害得以修復,並協助學生 (不管是加害還是受害者),能夠用比較健全、理性、文明的方式溝通人際上的問題。當然再度強調,這是目前的全人校方應該要思考的。
3. 關於下面家偉爸提到的大雄上課遲到、助教消失這個問題。
其實我前篇寫關於全人的重要性之一,就是對抗時間對於人在社會化過程中的規訓的那段,就是看到這個而有感。
的確,教師的責任是在學生準備好而合理的時間,能夠立刻提供知識上的協助與指導。但是我相信我們不用以體制內那種「上課打鐘十分鐘後計遲到依次」這樣的標準與思維來看待全人的課堂。因為正是這種悠閒彈性的時間氛圍,造就了全人特殊的寬鬆環境,而這樣的寬鬆的好處我在前篇已有說明。
然後我非常非常肯定並且為這位小學弟以這件事情而對大雄提出告訴!因為畢竟,這件事情終究是大雄的理虧,而這位學弟也以實際並正式的行動表達了他對於他受教權受損的不滿。而我認為,這樣就足夠了,就停在這個階段吧。
會提出停在這個階段吧這個呼籲,其實也是由於,我在那串提到大雄上課遲到的討論串,看到一種除了就事論事之外,更有一種特殊的氛圍。那種氛圍並不是家偉爸所寫的「對事不對人」。在這邊要先說,如果是我對那串討論的一些發言有所誤解,拜託大家用力的指正我,我願意百分之百誠懇的道歉並收回我的評論,不然我會十分羞愧且無地自容。
首先我看到隱隱然的,家偉爸在發文時,將對於「校方高層」在某會議上所表現的閃躲態度的不滿,投射到了這件本身其實並不嚴重的事情上面,而把這件事情跟所謂的不公正、不民主相提並論了起來。那些不民主不公正我都有耳聞一二,是值得另外討論並且嚴肅面對並做出改進的議題。但是我想很明顯,這件遲到事件跟那些部分是八竿子打不著的,至少我看不出關聯性。而最底下那句括號,更有一種巴不得自己能夠是受害者然後理直氣壯跑去伸冤的煽動口吻,我認為這其實並不適當,尤其是在一個應該理性討論的場合與議題。
然後那串討論串下面第三位留言的
Robin Yao,也很明顯的走入了我上面所提的謬誤,也就是批評一下老師上課太混,然後接著直接帶到民主學校被威權所埋沒。我百分之百看不出來這件事情跟威權到底有什麼關係。
最後還是在度強調,我想呼籲的是,談論事情請真的就事論事,理性看待。
4. 最後
其實我好像真的打太多了,期末報告都沒打那麼多字......可是對於全人的情感,以及讓它能夠更好的期望,讓我不自覺的寫了那麼多。但是還是有很多話題應該是我可以分享的,比如說打網咖打到昏天黑地、翹課、還有社團性課程的投入與學科能力之間的平衡......等等等。不過看看目前好像還沒有家長提出來討論,就留待日後
【補充】針對家長提問全人是公共財、民主學校的回答:
我對於全人是公共財這個說法的認知滿單純的。全人除了打造自己的寬鬆小天地之外,同時正如我文章中說的,還附有對抗某些外在社會的氛圍與價值的成分在。這意味著,全人除了自己經營的好,可以培養出一些好的學生之外,更有其社會使命。如果以具體來說的話,這種使命目前是展現於,讓台灣的教育界與整個社會看到,教育可以是有另外一種可能的、更合理的形式的。而在未來的話,這種社會使命當然是以能夠改變整個台灣的教育為目標,當然這個是非常耗時,甚至是好幾代的時光的工作,先停在這。我認為全人是社會的公共財這說法的內涵就是如此,而這在於它與社會公領域的結合,使得它是整個社會共同的資產。
而民主學校的部份。如果統合我文章中所講的,其實可以看出,全人的目標在於培養一個很籠統上來說 (篇幅實在不容許我用足夠清晰的語言去描述) 是一個完全獨立的個體,他對於理性、道德、知識的探求、公共事務的參予...等等,都是源自於一種發自個體內在的能動性,而不是受權威支配的結果 (當然全人希望學生呈現的特質還有許多面向我沒提到,比如說審美能力...等等,可是也是有相關的)。由此,若全人是一個威權的環境,必定培養不出這樣一類型的學生。而也唯有一個民主與開放的環境,才能夠培養出一群有我上述所說特質的學生。這是全人身為民主學校的意義。
而如何才是一個民主學校?我想這才是問題的癥結。
這個問題過於龐雜,加上如果要就全人的現況來做比較清楚的論述,我還沒想清楚 (民主只是一個原則,要如何具體實現在不同環境,是需要調整的,才能夠符合此環境的特殊需求,而不是把某個成功的體系照單搬來使用,這樣是不行的。所以才會每個民主學校的樣貌都不一樣)。加上小弟我現在期末,報告纏身,先去把那些解決掉,以後有的是機會跟大家慢慢聊。
在此就先提出幾個我最近在思考的問題:民主與民粹的差異是什麼?從這邊延伸出來的問題將是:民主這個原則是否可以無限上綱,擴展到任何議題任何領域?也就是,民主如果應該有某些限制與界線,那那條線將會被置放在哪?而這個問題理當要放在全人的特殊性之上來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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