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蘇建和案無罪釋放茶會後……



                    蘇建和案無罪釋放茶會後……                  
冠婷

纏訟21年的官司,不相干的3(蘇建和、劉秉郎、莊林勳),無緣無故被耽擱的青春,在8/31號結束。9/14號,星期日,我跟恭玹搭著阿淦的車前往台北參加茶會。蘇案發生時,我還沒出生,事發當時他們的年紀,跟我們差不多,我無法想像如果我現在被抓去關,會是什麼情況。或許我會發瘋,無法忍受刑求的痛苦。但他們忍下來了,所以我一直很佩服他們。一聽到阿淦要去參加茶會,我馬上就跟他說我也要去。

到了會場,看見很多熟悉的面孔。幾乎都是人本(人本教育基金會)的人,有些在森小當過老師(我在森小畢業的)他們陪伴蘇案多年,幫了許多忙,在茶會上,他們總是看來特別開心,只是,蘇建和他們臉上,卻是嚴肅的表情。會場桌上擺放著許多蘇案裡年來的記事,還有許多當時遊行的照片及舊報紙。看著桌上的東西,聽著台上的人說話,我卻一直想到國中的公民課本。課本裡面,說著法律可以保障人民權利,但是我卻絲毫感覺不到,法律幫助了蘇建和他們,這...算是欺騙嗎?

早在好幾年前,一直斷斷續續有科學性的証據說明他們的清白,只是,我不明白,為什麼法官判案的依據還是那些用刑求得來的證詞。我一直記得,記錄片中(島國殺人記事)的一幕,那是當時審過蘇案的法官在某次記者會上說的話,他們(法官)手上拿著好幾張証書,不斷的說著他們的學歷很高,每次法官考試都是前幾名,絕對不會誤審。但這段話卻讓我覺得很諷刺,不知道他們是書看多了,還是考試考到頭腦燒掉,到最後都只相信警察拿出來的書面資料(自白)卻不理會當事人所說的話。從我小五時知道蘇建和案後,對台灣司法的印象從沒好過。只是當時只知道生氣和不公平,還沒有這麼多想法。直到去年蘇建和來全人時,重新看過一次記錄片,除了不滿以外,還多了一些想法(部分寫在上面)

那天(星期日)我一直想到,司法耽擱他們的青春21年,如果只是給予國賠,真的很不公平,我想我應該強烈建議政府,除了賠錢外,還要給他們資源,看看他們需要什麼,盡量滿足他們的需求(不是指物資上的需求,而是指學習上的需求)這樣應該比較能彌補他們被遺誤了21年的青春。

茶會結束後,我有去找劉秉郎聊一下下,他有提到當時被抓的情形:
「當時我(劉秉郎)人在家中,突然幾個警察衝進來什麼都沒說就把我帶到看守所,那裡不見天日,當時也不知道發生什麼事,不知道為什麼被抓。當時感覺被刑求到快死了,所以警察說什麼(自白)我都說對。那時學校沒教什麼有關法律的事,我對法官的印象都來自包青天,我以為只要到法庭上跟他(法官)說我沒殺人,他(法官)就可以還我清白。我從來沒想過會是現在這樣,媒體也都把我們報導的很兇惡,其實有很多人來看我們,但有些根本是來看笑話的,從他們的眼神可以看出到底是以什麼樣得心態在看我們......當時第一次判無罪出獄時,我看到人會害怕,不敢過紅綠燈。之前在監獄裡都戴腳鐐,脫掉了之後走路會不習慣,所以之前走樓梯時跌倒兩次。……如果再讓我重來,我寧願被刑求到死……
   
跟劉秉郎聊完後,我一直在想這個案件,其實就某方面來說,我還蠻慶幸這件事情有發生。它(蘇案)讓許多人知道台灣司法並不是公正的,也讓台灣許多人紛紛關心社會議題(之前許多人一直以為他們真的有殺人)。我真的很佩服他們,能夠承受這麼大的壓力,還承受了21年。以後如果在路上遇到他們,記得給他們一個微笑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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